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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后,债务人以对让与人的抗辩
释义
    一、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后,债务人以对让与人的抗辩
    《民法典》第545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权利转让,也称债权转让,是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的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二种法律关系:一是原合同法律关系,二是转让合同法律关系。其中的转让合同尽管是转让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往往又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交易,各国法律均允许债权人在合同的前提下转让债权。对于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而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应当说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二、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
    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权利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有如下几种:
    1、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作为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
    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作为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口头形式。虽然简便易行,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
    2、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
    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3、公告通知适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了商业银行巨额债权,债务人众多,在通知债务人上压力很大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通知义务。
    4、通知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
    因为邮寄送达,即使有回执证明,但回执仅能证明收件人曾经收到过发件人的邮件,并不能证明送达邮件中的具体内容,更有甚者,有的债务人更是恶意拒签邮件,所以很难达到送达的目的。
    5、书面通知可以公证送达虽然书面送达并取得回执是最好的送达方式,但是如果遇到债务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也无法证明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
    三、债权转让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没有改变由谁来还债的问题,所以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不需要经得债务人的同意就能转让。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后,债务人以对让与人的抗辩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诉,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很多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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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