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造审理 |
释义 | 在诉讼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诉讼行为,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按时到庭,即应停止审理。罗马法律诉讼程序要求,进行诉讼活动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亲自到庭才能审理案件,不实行一方当事人辩论或缺席判决的规定。只是在“事实审理”中,遇重大节日,一方当事人如无故不在午前到庭时,可作缺席判决,决定缺席者败诉。在程式诉讼时代,进行法律审时,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而未到庭的,允许其代理人代为出庭。在非常诉讼程序时期,实行“缺席一方不得上诉”的原则,实为“两造审理”原则的一种保障。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