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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造俱备,师听五辞
释义

两造俱备,师听五辞

西周诉讼原则。当事人双方必须出庭对质,狱官根据双方的口供核实案情,审判案件。《尚书·吕刑》:“两造俱备,师听五辞。”两造,诉讼的双方,即原告和被告,一般多指民事诉讼中的双方当事人。《周礼·秋官·司寇》:“以两造禁民讼,……以两剂禁民狱”。师,狱官;听,审查;五辞,历来有两种解释:一说为五刑之辞,南宋蔡沈解释:“五辞,丽于五刑之辞。”犯人供辞合于五刑的规定,罪与刑相应,则按五刑治罪,一说为“五听”,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五种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审讯方式。西周在诉讼中采用诉讼双方到庭,坐地对质,狱官通过“五听”方式来确定诉讼双方供辞真伪。这种断案方法对以后封建社会的司法审判制度和法律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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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