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最新规定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最新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的时间应该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应该在缺陷期结束后返还。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二、建筑工程保证金由哪个单位保管 关于建筑工程保证金由哪个单位保管,可能涉及到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具体情况需要参考合同条款,以明确规定应向哪个单位缴纳保证金,以及由哪个单位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工程履约保证金是交给建设方的,由建设方保管;而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则交给建设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他们负责保管。但这些都不是绝对的规定,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判断。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得最准确的答案。 三、建筑工程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法律网提醒您,建筑工程质保金退还申请书的主要内容为:先写明公司的名称,公司承建的房屋建造工程的地址在哪里,开工建设的时间是多久,在多久竣工交付使用,然后写明质保金有多少,退还的理由,最后写上施工单位,盖上公章。 引用法条: [1]《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