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期限规定是如何的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期限规定是如何的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期限规定为10天时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 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期限内经过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理赔保险理赔程序是: 1.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保护现场并保存证据; 3.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共同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申请保险公司理赔; 5.保险公司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向申请人支付最终确定的理赔金额。 ![]()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期限内理赔的例外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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