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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鉴定交通事故伤残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释义
    一、鉴定交通事故伤残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注意点包括:
    1.鉴定伤残等级需要委托有资质的专门机构;
    2.鉴定时需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需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进行鉴定时,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
    5.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二、何时可以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可以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出院后三个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三、交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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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3: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