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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释义
    一、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在民政局签署的离婚协议,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其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要有效,必须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2.具体到离婚协议,根据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离婚协议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这些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民政局离婚协议能撤销吗
    1.离婚决定本身不能撤销:一旦在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如果夫妻因一时冲动离婚后又后悔,他们只能再次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进行复婚。
    2.胁迫或威胁下订立的离婚协议可撤销财产部分:离婚协议的签订应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如果夫妻一方以胁迫或威胁的方式迫使对方签订离婚协议,受害方可以就财产部分主张撤销。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但需注意欺诈、胁迫等特定情形。遇到法律问题,法律网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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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