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目前,国务院规定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不间断计算利息。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节余部分规定要全部购买国债,也可按国债利率确定。记帐利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每年公布一次。 2、职工退休后,个人帐户按月支付退休金后的余额按以下办法计息: 方法一:年度计算法。即离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余额生成的利息在每个支付年度结束后按年度计算。年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年利息=(个人账户年初余额-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本年记账利率+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本年记账利率×1.083×1/2 个人账户年终余额=个人账户年初余额-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年利息。 (注:支付年度内各月支付的养老金数额相同时适用此方法) 方法二:月积数法。即离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余额生成的利息在每个支付年度内按月计算。年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年利息=个人账户年初余额×本年记账利率-本年度支付月积数×本年记账利率×1/12 本年度支付月积数=Σ[n月份支付额×(12-n+1)] (n为本年度各支付月份,且1≤n≤12) (注:支付年度内各月支付的养老金数额不同时适用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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