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星期几办理离婚 |
释义 | 一、民政局星期几办理离婚 民政局周一至周五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为休息日,依此循环。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登记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三、什么条件需要满足才能登记离婚 如下条件需要满足才能登记离婚: 1.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 3.双方都自愿离婚的; 4.双方对财产债务分割,有子女的,对子女抚养权分割都达成一致意见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三条 [3]《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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