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区别 |
释义 | 一、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区别 邻接权和著作权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1.从权利的主体来看,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原始作者以及通过合同关系或法律规定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而邻接权的主体则主要是作品的传播者,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和出版者,他们在作品传播过程中为作品赋予特定的传播形式,并为此投入创造性劳动、资金和物力。 2.权利的内容也有所不同。 (1)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是作者或其他相关人员所享有的重要权利。 (2)而邻接权则更侧重于保护传播行为产生的经济利益,特别是表演者权除外,因为邻接权人在传播作品时不能对作品进行人格上的再创作。 3.两者的权利客体也不同。 著作权的客体是原始创作或演绎的作品本身,而邻接权的客体则是传播者赋予作品的新的传播形式,如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和图书版本等。 4.从地位上看,著作权是独立的,可以单独行使。 而邻接权则依赖于著作权,是从著作权邻接而来的一种权利。邻接权的行使始终与著作权密切相关。 二、邻接权的权利主体 1.邻接权的权利主体主要是作品的传播者,他们通过为作品赋予特定的传播形式,并为此投入创造性劳动、资金和物力,从而成为邻接权的拥有者。 2.这些传播者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和出版者等。他们在作品传播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当享有相应的权利保护。 ![]() 三、邻接权的行使方式 邻接权的行使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定和原则。 1.邻接权人在行使邻接权时,不得侵犯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例如,当表演者授权他人复制其表演的录音、录像时,复制者还需要征得表演者表演的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 2.关于邻接权权利的限制,应适用于对著作权权利的限制的有关规定。 例如,图书馆为陈列或保存版本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图书时,可以不经出版者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3.邻接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转让和许可使用。当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邻接权时,应当订立合同,并适用著作权合同的有关规定。 4.需要注意的是,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它密切关联于著作权,但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 5.作品创作完成后,在公众中传播时,传播者通过为作品赋予新的传播形式并投入创造性劳动,从而产生了邻接权。这种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 对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关系还有疑问吗?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快来法律网寻找答案吧!我们始终与你同行,解答你的法律困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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