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拐卖妇女罪成立标准的阻碍有哪些 |
释义 | 一、被拐卖妇女罪立案标准的阻碍有哪些 被拐卖妇女罪立案标准的阻碍有如下的: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行为人主观上有出卖的目的。 ![]() 三、被拐卖妇女罪的量刑 法律网提醒您,《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的; (六)造成被拐卖的妇女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七)将妇女卖往境外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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