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自治地方中介于省级与县级之间的行政区域单位。有的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如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有的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共同建立,如湖北省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设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政府,除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外,还有权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自治州人民政府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截至1991年底,中国已建立30个自治州,分布在吉林(1个)、湖北(1个)、湖南(1个)、四川(3个)、贵州(3个)、云南(8个)、甘肃(2个)、青海(6个)、新疆(5个)等8个省、1个自治区内。 ❷一些国家的自治单位。如前苏联1977年宪法规定,苏联俄罗斯联邦、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塔吉克4个加盟共和国,共包括8个自治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