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齐律 |
释义 | 南北朝时北齐制定的一部法典。公元550年,高洋代魏称帝,建立了北齐政权,并下令群巨议定齐律。至武成帝清河三年(公元564年),撰成《北齐律》。其篇目分为名例、禁卫、婚户、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等12篇,共949篇。《北齐律》在总结前代王朝立法和司法方面的经验基础上,敢于大胆创新,校正令古所增损者:十有七八,使全律结构严谨,法令明审,科条等要,成为隋,唐等朝制律的重要依据,在中国古代法典编纂史上占有显著的地位。该律的原文早已失传,今所知其对后也影响较大者有两点:一是设立了反违、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等10条重罪,后发展为党赦所不原的“十恶”大罪;二是确立了12篇的制律结构,隋、唐、宋等朝在定律时皆沿用了这一体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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