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
释义 | 一、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不同之处有: 1.实质不同。行政拘留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手段。 2.处罚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是尚未构成犯罪的对象;刑事拘留的对象则是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3.适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为了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 二、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诉讼中拘留拘留的对象为法定紧急情况下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包括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嫌疑的,正在犯罪或者预备犯罪被他人看见或者指认的,企图逃跑、自杀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三、刑事拘留会留下案底吗 刑事拘留不会留下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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