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怎么处罚车辆 |
释义 | 一、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怎么处罚车辆 “没带证”不属于“无证驾驶”。交警部门不会拘留当事人,而只是暂时的扣车。“未带”不等同于“无证”,但两者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只是处罚的力度不同罢了。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机动车驾驶证在哪些情况下会被吊销 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照。 2.醉驾,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照。 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4.酒驾或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照,终生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5.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6.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7.驾驶拼装机动车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吊销驾照。 8.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照。 9.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0.其他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 三、吊销驾照驾驶证该怎么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吊销驾驶证后可以申请重新申领驾驶证,具体流程如下: 1.向车管所提出申请办理考驾驶证,申请时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和身体条件的证明; 2.等待车管所的是审核; 3.审核结束后,符合条件就可以按车管所的安排去参加学习和考试; 4.考试合格后,应参加颁证仪式,领取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引用法条: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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