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养老保险须知 |
释义 | 个人养老保险是以城乡居民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人身保险。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城乡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 一、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一) 参保(续保)需提供资料:⑴属于第一次续保的带原工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⑵本人身份证;⑶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带失业保险金领取证;⑷属于再次续保的带前次缴费凭证。 (二) 缴费程序:⑴社保中心领取缴费单;⑵凭缴费单到银行进帐;⑶凭银行进帐单到政务中心开票。 (三) 缴费方法:⑴缴费年度从当年4月到次年3月为一个缴费年度;⑵个人缴费一年一次性足额缴纳,并在每年3月底以前缴纳。 (四) 缴费比例: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按缴费基数的28%缴纳,无视同缴费年限的自谋职业者可按缴费基数的21%缴纳。 (五) 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月工资在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和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之间的任意数。 (六)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的条件 ①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②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女55周岁,男60周岁) 三、养老金的计算 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0%和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这两部分构成基本养老金,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找法小编有话说: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终其一生,均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老有所养,基本生活有保障。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体帐户都可以保留并随之转移,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累计计算,退休时不影响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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