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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对转让股权的规定
释义
    一、公司法对转让股权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当股东希望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3.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这些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若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5.当两个或以上的股东都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时,他们应首先尝试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如果协商无果,则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来行使优先购买权。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的规定,那么这些规定将优先于上述法律规定。
    二、股东退股适用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在入股后通常是不能直接退股的。然而,股东可以通过让公司收购其股权的方式达到退股的目的。
    具体来说,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在这五年里却持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2.当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的情况。
    3.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而股东会会议却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4.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如果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有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章程限制股权转让
    公司章程确实有权力规定不得股权转让。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的规定,那么这些规定将优先于法律规定。
    这意味着,对于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可以自行规定限制条件,包括规定不得转让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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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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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4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