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维修基金可以不交吗 |
释义 | 一、房屋维修基金可以不交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维修基金是业主购房中所必需要履行的义务,因此,房屋维修基金不可以不交。 维修基金对于小区公共区域设施的维修管理具有重要作用,是保障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手段。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2.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3.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房屋维修基金解读 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1.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2.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3.依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4.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三、基金交纳标准及用途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小区公共区域和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以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行和业主的生活质量。 你对房屋维修基金还有其他疑问吗?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建议,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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