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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释义

合同效力是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以约束各方当事人的强制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一种合意的民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也就是说,订立合同的行为符合上述条件的,是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法律约束力,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的条件是:(一)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或者第三人;(三)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四)损害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责任。房地产合同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合同。这种合同的订立,既要符合《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又要到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批登记,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被撤销的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责任。”
    

无效的房地产合同也应按上述规定处理。综上所述,无效合同的法律处理主要是:(1)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2)赔偿损失。无过错方也应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但在具体处理上,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原则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是民事活动。《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处理无效房地产合同时,也要贯彻这一原则。如因未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导致租赁合同无效,租赁关系无效的,承租人应当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有过错的出租人仍应当赔偿承租人的损失。然而,这里有一个不容忽视的情节。承租人没有过错,但确实使用了出租人的房屋。它是实际受益人。允许承租人无过错支付实际使用房屋的租金是公平合理的(租金的确定可以由评估部门评估)。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关系种类繁多。一种法律关系无效,就会影响其他法律关系。因此,在处理无效房地产合同时,可以考虑综合协调,尽量减少诉讼程序。例如,在权利确认的情况下,既有房屋抵押关系,也有房屋买卖关系。买卖关系确认有效的,抵押关系无效。对不存在退房、赔偿损失问题的,应当责令当事人暂停其他权利登记,确保买卖关系的确认。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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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20: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