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一般是多久完成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一般是多久完成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要在三十日内完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法律网提醒您,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时间,影响当事人权利的保护。 ![]() 三、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有什么赔偿 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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