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
释义 | 国民党政府制定的赋予“总统”蒋介石有不受伪宪法限制的“紧急处分权”的法律1948年5月10日公布。1947年,为挽救岌岌可危的国民党政权,蒋介石于6月30日提出要“全国总动员”来“戡平”中国共产党的所谓“叛乱”,并于同年7月18日公布了《动员戡乱完成宪政实施纲要》,宣称全国进入“动员戡乱时期”。1948年3月,国民党召开所谓“行宪国大”,并于4月18日通过《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该条款规定在所谓动员戡乱时期,“为避免国家或人民遭遇紧急危难,或应付财政经济上重大变故”,经行政院会议决议,“总统”可以不受“宪法”限制而作出所谓“紧急处分”,即赋予蒋介石名正言顺地拥有为所欲为的权力。该条款被国民党视为“战时宪法”。国民党统治集团逃到台湾后,继续实行所谓“动员戡乱”体制,“临时条款”继续施行并几次修订,使“总统”权力更大。直到1991年4月30日才宣布自同年5月1日起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同时废除该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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