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合同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一、工程合同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工程合同的基本特征是如下的: 1.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即主要作为基本建设工程的各类建筑物、地下设施附属设施的建筑,以及对线路、管道、设备进行的安装建设。 2.合同的主体存在限制。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有限制的,承包人只能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资格的人。 3.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型。法律网提醒您,由于建设工程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工程建设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较大,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上,就具有强烈的国家干预的色彩。 4.建设工程合同的要式性。即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要件有特殊要求,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二、工程合同违约后怎么处理 1.是双方协商调解解决,找到当事人以协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这是最佳解决办法 2.是非官方第三协调解决,邀请当事人双方都认可和有一定影响对方的人从中调解; 3.是合同仲裁;请求合同管理部门仲裁纠纷解决,如是劳动仲裁则找到劳动局,如是商业纠纷仲裁则找到市场管理监督部门等。 4.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 三、工程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1.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称为承包方,建设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称为发包方。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为承包方。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或公民,而承包方必须是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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