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的债务如何还 |
释义 |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往往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离婚问题,诉讼离婚还有自己的离婚程序和条件,掌握这些法律知识对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本文主要对这些常见的离婚问题及解决办法作了详细介绍。 【来源:黑龙江生活报】 哈市市民秦某与贾某于2000年结婚,2001年秦某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两人离婚。秦某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该如何偿还? 答:最高人民法院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可见,即使是在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如果将其用于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债权人都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对于婚后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清偿。(生活报) 许多离婚当事人在处理离婚问题时没有头绪,不知道如何争取自己的权利,以上是法律快车栏目精心整理的关于离婚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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