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借条可以告对方吗 |
释义 | 一、有借条可以告对方吗 有借条可以告对方。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有借条不还钱的起诉期限有多久 有借条不还钱的起诉期限有三年,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条应该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借条的写法如下: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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