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进行规定。 2.根据这一条款,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3.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一岁,赔偿年限就减少一年;而对于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受害人,赔偿年限则固定为五年。 二、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采用“继承丧失说”,其计算公式为: 1.对于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等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二十年(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受害人,赔偿年限为五年)。 2.对于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等于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相应的赔偿年限(六十周岁以下为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年限为五年)。 ![]() 三、特殊情况赔偿标准 1.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受害人虽然为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并且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那么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进行计算。 2.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受害人实际情况的考虑和对公平原则的尊重。 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标准虽已明确,但实际操作中仍有诸多细节需注意。如有法律疑问,不妨在法律网发起咨询,我们随时为你提供解答。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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