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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是如何去定期限的
释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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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