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释义
    一、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规定如下:
    1.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违法事实比较复杂、情节比较严重,需要调查取证或可能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2.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1)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
    (2)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有效证件,按规定认真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当场处罚2决定必须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3)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一般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行政诉讼适用的是简易程序的,一般需要四十五日。简易程序是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程序。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审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三、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金额
    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金额为: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其中50元和1000元是当场作出行政决定(简易程序)中罚款的最高限额。在日常的行政处罚活动中,行政罚款“50元以下”或“1000元以下”都包含本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7 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