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怎样终止担保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担保人怎样终止担保如何办理 担保人终止担保的办理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1.保证方式: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限:担保法规定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为六个月,有约定以约定为期限。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以及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三、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保证有什么区别 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保证的区别有: 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法律网提醒您,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3.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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