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没有物证如何定罪 |
释义 | 一、贩毒没有物证如何定罪 贩毒没有物证但是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定罪量刑的。如果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应当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贩毒法院多久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刑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三、贩毒的判刑程序怎么走 贩毒的判刑程序: 1.立案。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就立案; 2.侦查。检察院、公安等机关对非法拘禁罪案件进行侦查; 3.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4.审判阶段; 5.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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