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包含哪些 |
释义 | 法律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包含哪些呢?下面就由法律网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上述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不包括集体土地的使用者。 但2006年4月30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对此进行了扩大解释,该文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本通知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政策规定一律以本通知为准。”该通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集体建设用地。 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包括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视同占用耕地。用已开发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结合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在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规定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 二、城镇土地税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耕地占用税是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特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 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耕地占用税: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税。 4.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 四、城镇土地使用四适用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 1.大城市1.5至30元; 2.中等城市1.2至24元; 3.小城市0.9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标准的相关内容。上文详细给大家介绍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征税标准、计算方法、计税依据等,想必大家看完以后一定有所收获。如果大家在这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可以来我们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协助大家解决问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