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弃未成年人的法律后果 |
释义 | 一、遗弃未成年人的法律后果 遗弃未成年人的行为,一旦情节恶劣,即构成遗弃罪。值得注意的是,遗弃罪的构成并不以遗弃时间长短为标准。 司法实践中,遗弃行为情节恶劣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由于遗弃导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 2.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 3.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 4.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 5.遗弃手段十分恶劣,如在遗弃中又有辱骂、虐待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也对其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二、客体要件与适用条件 1.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仅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 3.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 4.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可以宣告缓刑。 5.对于遗弃罪的犯罪分子,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遗弃行为,即使符合缓刑条件,也应当审慎考虑其社会危害性和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以决定是否宣告缓刑。 遗弃未成年人行为恶劣,法律将严惩不贷。作为社会一份子,我们更应当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守护他们的未来。如果你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帮助,请随时法律网寻求解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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