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必须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失业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3.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满足,失业人员才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金的时限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6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的年限不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也会有所不同。 1.如果累计缴费满一年但不足五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如果累计缴费满五年但不足十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如果累计缴费十年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将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三、失业金的标准确定 关于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7条,它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这个标准有一个最低限制,那就是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这意味着,不同地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无论如何,它都不会低于该地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这样的规定既体现了国家对失业人员的关怀,也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和标准你了解了吗?如果你有其他关于失业金的问题,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详细的解答。 引用法条: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