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上没写利息要怎么办 |
释义 | 一、借条上没写利息要怎么办 借条上没写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当事人约定利息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二、借条上没写利息借条有效吗 借条没写利息借条有效的。借条的有效要件:主体具有缔约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借条的形式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以及具备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重要的条款。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三、借条上没写利息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