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版物著作权单位个人归属权该属于谁 |
释义 | 一、出版物著作权单位个人归属权该属于谁 出版物著作权单位个人的归属权,要看具体的情况。著作权人不是只能是个人,还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职工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而著作权的其他权利是由单位享有的。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二、出版物著作权归属权需要登记吗 著作权不需要登记,公民著作权自完成之日起即产生。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创作完成时即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第十二条规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作者等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三、出版物著作权归属权可以转让吗 著作权可以转让,但是只有其中的发行、复制等财产权利可以转让。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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