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
释义 | 一、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查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二、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现役军人可以在出具证明的团以上政治机关驻地婚姻登记处或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双方应共同申请、共同领证,不能委托办理 3、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应齐全。 4、双方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离婚登记申报材料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 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 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①《军人婚姻登记证明》;②《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③《居民身份证》。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过程中,其实对手续的要求都是比较高的。而相比之下,肯定是诉讼离婚的手续更为复杂一些,因为此时涉及到打离婚官司的问题,因而当事人也不得不引起注意,否则的话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就会对自身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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