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宽乡 |
释义 | 隋、唐实行均田制,以田多人少的地区为宽乡,田少人多的地区为狭乡。《唐律疏议·户婚》:“依令,受田悉足者为宽乡,不足者为狭乡。”按规定,狭乡授田是宽乡的一半,以鼓励狭乡的人迁往宽乡。在申请迁徙中,准许狭乡受田者出卖所分的田地,到宽乡另给;还规定减免宽乡的租调,以鼓励农民垦荒。为了限制在狭乡中占田过限,唐律还作了惩办的规定:占田过限,一亩笞十,十亩加一等,二十亩又加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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