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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什么样的婚姻可以被撤销
释义
    一、民法典中什么样的婚姻可以被撤销
    民法典中以下婚姻可以被撤销:
    1.一方非法限制另一方人身自由而达成的婚姻,为可撤销婚姻;
    2.因一方胁迫另一方而达成的婚姻,为可撤销婚姻;
    3.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而登记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可撤销婚姻生下的孩子谁抚养
    法律网提醒您,可撤销婚姻的子女由亲生父亲或者亲生母亲抚养。可撤销婚姻中当事人共同生活期间所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确认抚养权归属的时候采取相同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
    
    三、可撤销婚姻怎么分割财产
    被撤销的婚姻自始至终没有效力,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同居关系,财产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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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