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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保证金会不会退还
释义
    一、执行保证金会不会退还
    执行保证金一般是可以退还的。保证金属于担保性质,担保的约定是附属于主合同的。如果主合同的义务履行了,那么担保期间的担保责任就可以免除,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
    法律网提醒您,执行保证金退还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退还保证金的申请。
    2.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
    3.法院决定退还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当事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当事人,并责令当事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二、执行保证金会被冻结吗
    可以的, 法院可以冻结,但不一定要执行。因为还要看承兑汇票的兑付情况,才能确定。 如果承兑汇票没有能兑付,保证金就应该退还,此时,银行可以凭借冻结的法律文书实施扣划。如已经兑付,保证金已经被使用,则法院的冻结就没有实际意义了。
    
    三、法院保证金执行流程
    1.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2.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3.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被撤销的,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
    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机关,申请人向其中一个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该人民法院一并受理。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执行保证金账户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账户内资金系质权人享有担保物权的保证金,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依法对账户内资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如果金融机构已对汇票承兑或者已对外付款,根据金融机构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相应部分的冻结措施。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已丧失保证金功能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
    6.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7.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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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8:5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