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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扰乱单位秩序的单位如何界定
释义
    一、扰乱单位秩序的单位如何界定
    扰乱单位秩序的单位的界定是: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3.主体是一般主体,构成本罪的只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追究其行政责任,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构成。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这种扰乱活动,制造事端,给机关、单位与团体施加压力,以实现自己的某种无理要求或者借机发泄不满情绪。
    二、扰乱单位秩序的治安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尚未造成严重损失,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聚众实施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三、扰乱单位秩序和扰乱公共秩序的区别
    扰乱单位秩序是指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扰乱公共秩序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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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5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