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追加劳动仲裁请求 |
释义 | 一、怎样追加劳动仲裁请求 如果当事人要申请追加劳动仲裁请求的,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仲裁庭提出。如果仲裁庭审理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则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但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二、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申请书的书写如下: 1.说明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等基本情况; 2.说明申请事项。例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等; 3.说明事实和理由,应当说明双方劳动争议的具体原因,特别是双方劳动争议的关键事实; 4.最后要写明呈文对象,在签字处签字并写明申请日期。 ![]() 三、劳动仲裁开庭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仲裁开庭需要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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