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哪些材料必须提供 |
释义 | 一、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哪些材料必须提供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以下材料必须提供: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其中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其它。 二、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流程如下: 1.自行撰写或者委托律师代书财产分割协议; 2.各方携带协议、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财产证明材料,共同亲自前往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格; 3.公证处受理后,按照公证员的指示和引导办理;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 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要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十五个工作日,但是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引用法条: [1]《公证程序规则》第一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