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针对两个孩子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
释义 | 一、针对两个孩子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财产中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分配。而离婚时的小孩抚养是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双方都要孩子的,那么由法官按照有利子女原则分配。如果孩子在八周岁以上的,要尊重子女的意见。 二、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可以撤销吗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是不可以撤销。以下情况除外: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反悔,可向法院就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申请撤销。法律网提醒您,法院经审理后发现一方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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