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有哪些途径可以解除同居关系 1.以协议方式解除。 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在双方不愿意继续同居时,双方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项做出妥善处理,虽法律未明文规定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因此种协议未违反法律,可以达到解除同居关系的目的,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但同居毕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为了做到稳妥,特别是考虑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建议同居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同居关系。 2.以诉讼方式解除。 二、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分割财产性质与基础情况; 3.财产分割的内容与分割范围; 4.分割方式; 5.动产与不动产的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与赔偿金等; 7.财产分割协议订立日期等。  三、解除同居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解除同居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必须要公证。法律并无强制规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经过公证程序才能生效。法律网提醒您,所以公证并不是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