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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抵押后房屋是否可以买卖了
释义
    一、房屋抵押后房屋是否可以买卖了
    根据相关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因此,若要买卖已经抵押的房屋,需要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或者买卖中的另一方代抵押人偿还抵押贷款,那么就可以买卖已经抵押的房屋。
    二、房屋抵押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房屋抵押登记的手续有: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资格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以期权房屋作抵押的,须提交有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
    5.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6.上级机关批准其以房地产作抵押的证明。
    登记机关审查后,对合法的抵押予以登记,在权属证书上办理登记,核发载明抵押权的《他项权证》。《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领取及持有,经注记的权属证书发还抵押人保管。登记机关将有关材料复印存档,登记资料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三、房屋抵押登记需要花费多长时间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由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引用法条: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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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9:4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