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承包与发包的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承包与发包的原则是什么 建筑工程承包与发包的原则是: 1.发包方与承包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 2.建筑工程发包实行以招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 3.禁止发包方与承包方联合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二、建筑工程发包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建筑工程发包应具备的条件是如下的: 1.必须具有筹建许可证; 2.必须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必须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必须具有建设工程所在地块的立项批文。 ![]() 三、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是什么意思区别 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2.责任不同。发包方是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方是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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