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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释义
    一、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是正在发生的危险,你可以采取果断措施,正当防卫。如果仅仅是威胁,建议立即报警,同时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保护人身安全的法律权益追求方法
    法律网提醒您,人身权的保护方法有:
    1.民事主体自我救济,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2.社会救济。在民事主体的人身权遭受侵害时,我国民法鼓励人们予以防止和制止;
    3.法律救济。在人身权受侵害时,受害者有权提起诉讼,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三、哪些条件需要满足才能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以下条件需要满足才能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也就是有可能被家暴的当事人;
    2.有具体的请求,一般是请求法院保护;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一般都是在对方进行过家暴或者被警察询问的时候。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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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