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被行政处罚从轻处罚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被行政处罚从轻处罚 行政处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以及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机关是什么机关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机关是以下机关: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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