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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举报三无产品工商局需要什么具体的证据
释义
    一、对于举报三无产品工商局需要什么具体的证据
    举报三无产品可以提交买家的购物证明、保修卡以及实际购买到的产品作为证据。对于消费者购买到的三无产品,消费者只需要提供购买证明以及实际的产品就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购买三无产品怎么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购买三无产品不会受到处罚,生产、销售三无产品会受到以下处罚:
    1.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违法产品;并对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为非法产品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下。
    2.如有违法所得,则需没收其违法所得。
    3.责令其进行整改。
    4.情节严重的,需要吊销营业执照。
    5.如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销售三无产品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一百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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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3: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