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深圳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程序是: 1.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3.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二、医疗事故纠纷所需证据材料有哪些 医疗事故纠纷需要收集的证据有: 1.就诊病历、检验单、化验单、医学影像等就医资料; 2.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清单; 3.受害人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 4.如造成伤残,需要有司法鉴定书。 三、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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