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继承权放弃是否受到时间限制 放弃继承权是有时间规定的。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想要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期间如果没有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财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三、遗产没有继承人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遗产没有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无人继承的遗产要经过公告程序后,没有继承人的,才能按照无人继承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